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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小学春秋假期设立
发布时间:2026-04-15 09:51 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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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科学作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丰富校外实践与成长体验,枣庄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方案,自2026年开始,在全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

  1、实施范围

  包括小学、初中在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春秋假,其中初中毕业年级不设置春假。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段学校执行。

  2、假期安排

  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及5月6日,共3天,与5月1日—5日的“五一”假期相衔接。自明年起,春假时间将适当提前,与清明节相结合;秋假时间一般设置在11月份,与节假日或双休日相结合。

  3、统筹保障

  (一)统筹教学安排: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通过机动教学时间补足,严禁利用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填补春秋假,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补课或布置学科类作业。

  (二)鼓励带薪休假:积极引导、支持用人单位推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安排,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更好衔接。

  (三)丰富假期生活:鼓励各类公益场馆在春秋假期间保持日间正常开放,坚持未成年人费用减免政策,严格执行“应免尽免”要求。规范推出“研学营”等实践活动,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为学生假期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支撑。

  (四)完善托管服务: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规范推出公益托管服务,解决学生无人照料难题。社会托管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的,由学校予以兜底。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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