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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全面推行陪餐制
发布时间:2021-04-06 10:53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作者:李炳熙 孙能虎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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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淄川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陪餐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全面落实家长陪餐制度,健全完善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从3月起,淄川区的学生在校吃午餐,不仅有校领导亲自“检验”饭菜质量、口味等,每周还有家长进校园陪餐,共同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家长也很关心学生的食品安全,学校每周邀请家长代表与学生共进午餐,既能为学生食品安全工作添一道保险,又能促进家校联系,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工作,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共建、共治、共享。”淄川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淄川中学、岭子中学、城南中学在《办法》出台之前尝试邀请家长进校陪餐,取得了良好反响。“作为家长代表进校陪餐,我是很乐意的。一方面,我也想知道孩子们中午都吃了些什么,吃得健康不健康、安全不安全,饭菜质量到底怎么样;另一方面,也能起到监督作用,和学校一起守护食品安全。”淄川中学学生家长孙女士曾经作为代表入校陪餐。她介绍,不仅要从饭菜温度、口味等方面对学生餐进行评估,而且餐后要填写反馈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前,淄川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制定家长陪餐制度,采取家长轮流陪餐的方式,每天按时到校陪餐。同时,对陪餐家长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将及时研究反馈,抓好落实整改。

下一步,淄川区教体局将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学校集体用餐陪餐制度,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家长放心、使群众满意,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通讯员 李炳熙 孙能虎)

作者:李炳熙 孙能虎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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