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公历 2025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十八),2月14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二、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公历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高一、高二年级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高三年级2月5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学。
各县级教育部门、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擅自调整和随意增减。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的,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编辑:王煜玲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