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01 10:15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 A+A-
-分享-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发布严正声明,所有入学相关通知均以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特殊优惠”等虚假宣传,切勿向任何非官方群组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学号等敏感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全文如下:

  近期网络平台出现一批未经授权的自媒体账号及社交群组(如“山东师范大学校园墙”“山东师范大学表白墙”“山东师范大学xx学长/学姐”“xx学院新生群”等),这些账号和群组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标识,发布不实信息、组织虚假宣传活动。为维护校园网络环境安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唯一性声明

  山东师范大学所有官方信息均通过认证平台发布,包括官方网站( http://www.sdn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山东师范大学) 、官方抖音号(山东师范大学)、 官方视频号(山东师范大学)等渠道。 请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务必认准上述官方渠道,切勿轻信其他非授权平台信息。

  二、维权与举报机制

  目前发现的非官方账号及群组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包括以“内部资料”“提前了解学校”“新生福利”“低价校园卡”“新生大礼包”“帮忙选宿舍”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在校师生诱导填写个人信息或支付费用,以及以“勤工俭学”“实习推荐”等名义开展虚假招聘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获学校授权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标识的,已严重侵犯学校名称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冒充学校名义发布不实信息、开展虚假活动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已构成侵权,学校将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我校正告上述非官方账号及群组运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注销账号、解散群聊,并删除所有相关信息。如发现疑似假冒我校名义的账号、群组或遭遇诈骗,请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包括截图、聊天记录等),通过社交平台投诉功能进行举报,如涉嫌违法犯罪请及时报警处理。

  三、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广大新生及家长,所有入学相关通知均以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特殊优惠”等虚假宣传,切勿向任何非官方群组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学号等敏感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我校将持续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师生权益与社会公信力。呼吁广大师生提高警惕,共同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相关阅读

山东师范大学严正声明!

近日,山东师范大学发布严正声明,所有入学相关通知均以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特殊 ...

08-01 10:15山东师范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构建一流工科基础课程教学育人体系

 面对新工科建设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青岛理工大学自2014年启动工科基础课程教学体系的系统性改革,教学团队秉承“百 ...

08-01 11:03中国教育报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