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在山东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要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
作者:李文锦 组稿
编辑:扈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