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31 16:00 来源:《山东教育》高教2021年10月刊作者:李文锦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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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公费医学生面向我省行政区域内招生,分为5年制本科生和3年制专科生,培养专业主要为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和针灸推拿(学)等专业。公费医学生可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报考前须按照有关程序经定向就业市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并签订承诺继续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补充协议。


作者:李文锦

编辑:扈美辰

审核:王 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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