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通知,批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成为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来源:新华社)
编辑:冀春鑫
记者今天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 ...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硝烟虽已远去,胜利的号角仍在回响。共同铭记历史,正是要弘扬伟大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