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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学霸自办收费培训班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19-07-03 10: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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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某中学文科重点班的应届毕业生近日联手打出“暑期精品课程”招生广告,在社会上引发争议。

这份在网上流传的招生广告称,“师资优质有保障。”“高考成绩优异,数名同学考取清北人复等优秀高等学府(预录取),更有泉州市文科总分第一名加盟。”“学习方法系统成熟,向即将步入高中或是已进入高中学习却不得要领的同学们分享宝贵学习经验。”

记者注意到,在“师资简介”一栏列举的13人中,靠前的4人分别是今年福建省高考文科的第2名、第3名、第4名和第8名,高考总分从668分到660分不等,均被北京大学预录取。最后一个是福建省排名203名,高考总分629分。这13个高考高分学生都是同班同学,其中12个是女生。

据介绍,他们的课程项目分为“初升高衔接班”和“高中课程个性化订制辅导”两种方式。前者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节课140元,租用当地一家民办教育机构的场所上课;后者视不同情况按每两小时150~250元不等收费,可预约上门一对一辅导。

此举在当地学生家长中引起不同反响,有的家长认为孩子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学霸,机会难得,有的家长指出学生自行组织培训无资质、不合法,还有的家长觉得这些高分学生急于变现,太急功近利。

记者打通了招生广告上的电话,接电话的王姓女生告诉记者,因为学弟学妹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才想到去分享经验。至于收费的原因,是“想利用暑假挣点生活费,也算自食其力吧”。

问及是否考虑过办班的资质问题,这位女生说,确实有家长提出过质疑,“但我们上网查了,没有发现哪条法律规定学生不能办培训班,而且前几届学长办过类似的培训班,还挣到了钱”。

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开办教育培训机构,首先都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办学资格后方可向社会招生。无证办学不仅会被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开办者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高中毕业生利用暑期打工挣钱值得鼓励,但一定要合法。他建议,这些学生可以和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办班,这样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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