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畅通产业工人向上发展通道。《意见》提到:
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能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
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
促进产业工人知识更新和学历提升。实施产业工人继续教育项目,鼓励更多高等学校、开放大学开设劳模和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举办劳模工匠创新培训营,持续深化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和国际交流活动。发挥国家各类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作用。打造全国产业工人智能化技能学习平台。
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把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体安排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编辑:白天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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