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 > 临沂 > 正文
临沂市兰山区大数据助力招生积分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0-11-02 09:4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作者:李正华 侯振 A+A-
-分享-

近年来,临沂市兰山区借助大数据平台优势,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积分制改革,实现依法实施、阳光操作,营造了良好的招生环境。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常住人口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大类。常住人口子女招生主要考察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监护人(或本人)自有住宅情况,随迁子女入学主要考察其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和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情况,共涉及户籍、不动产(房产)、居住证、社保、纳税等各类数据信息。若不能实现部门联网比对审核,不仅家长要跑五六个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学校也很难鉴定证件真伪及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更不利于主管部门及时调剂生源、掌握招生进度。

兰山区教体局坚持问题导向,建设了“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了户籍、不动产(房产)、居住证、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等信息联网比对审查,并探索实行“三个二”工作法,优化招生流程: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和其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第二步,招生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入学办法排序录取;随迁子女招生分“两次申报”,家长可通过“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申报志愿学校,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

兰山区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效率,保证了审核工作快捷、准确,实现了家长为孩子报名入学“掌上办理”“一次办好”,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作者:李正华 侯振

编辑:冀春鑫

相关阅读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