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首批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评选结果公示》,拟确定山东大学等16处申报单位为首批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厅将严格保密)。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南1002室,联系电话:0531—81758333,电子邮箱:sdyb@shandong.cn,邮编:250011。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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