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寒假期间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19-01-25 09:0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A+A-
-分享-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公布了寒假期间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公告显示,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号)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寒假假期期间,如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缩短假期、提前开学等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山东省教育厅反映。

微信截图_20190125090517.png

编辑:张熙

相关阅读

2025年山东高考军校军检资格线公布

6月30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检计划安排、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最低军检资格 ...

07-01 14:38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中7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7个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 ...

07-01 15:44教育部

7月4日开始!教资考试报名请注意这些问题

近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报考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将于7月4日开始进行。报名过程中都有哪些常见问题?一 ...

07-02 16:5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