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合并转设本科层次职业大学
发布时间:2021-04-09 10:52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A+A-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本科层次职业大学,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4月16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反映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反映问题的书面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形式送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676766
  电子邮箱:jhc@shandong.cn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拟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合并转设情况表.docx


编辑:周玉森

相关阅读

山东省第七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获奖名单公示

9月1日,省教育厅官网公示山东省第七届普通高中学生辩论赛获奖名单。

09-02 08:51山东省教育厅

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初评结果公示

 9月1日,省教育厅官网公示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初评结果。

09-02 08:54山东省教育厅

66个!拟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教师及团队名单公示

9月1日,省教育厅官网公示拟推荐参加第四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教师及团队名单。

09-02 08:56山东省教育厅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