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50号)有关要求,经公开征集、遴选、评估,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公布我省首批30家(含人社部备案2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首批试点评价机构征集范围为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经遴选确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主体责任。通过培训评价组织规范认定,取得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人社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查询,纳入省技能人才库,落实相关政策。省、市人社部门对当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管理失序的机构,将取消其评价资质。
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下步,省、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综合管理,有序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编辑: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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