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以便民惠民新举措做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0 09:21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作者:韩锡岭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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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和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就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孩子上学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便民的规定。

一是在学前教育阶段,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有了二孩三孩,孩子入学和接送是个难题。淄博市教育局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孩子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这是省内首次针对学前教育阶段推出的创新性惠民举措,将有助于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

二是在义务教育阶段,简化入学报名材料和证明事项。通过优化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做好部门数据信息归集,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掌上办”“网上办”工作。线下入学报名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不在报名时收取查验,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零跑腿”办理。

三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再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四是健全幼儿园公平录取机制。学前教育阶段需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各区县将辖区内幼儿园入园信息提前集中公开,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学位信息。各区县和幼儿园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五是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政策。按照中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以及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相关规定,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无故拒绝家长报名的,经查实后,依规严肃处理。

六是进一步规范入学信息采集事项。推行入学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时只登记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线下信息登记服务。

作者:韩锡岭

编辑:王骄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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