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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抵制违法校外培训“三不”倡议书(附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24-01-17 15:05 来源:淄博教育发布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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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不参加”,坚决抵制违法培训。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说“不”,对违法违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说“不”,避免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要“擦亮眼睛”,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证照”并符合经营范围、收费是否合规、是否签订正规合同并开发票、是否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售课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不盲从”,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对于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来说,过多、过重的校外培训成为学习负担减不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克服从众心理,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要充分挖掘家庭自身特点优势,加强亲子陪伴,陪孩子一起看好书、做游戏、做运动、做家务等,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孩子学习负担,同时预防孩子沉迷网络。

  三、“不依赖”,掌握有效辅导方法。一些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关注的不是教育教学、不是孩子的长期成长,而是短期的提分效果和家长的继续消费,对孩子是有害的。勤与学校老师交流,遵循科学有效的学习规律和教育规律,提升家校共育实效,避免把孩子的学习能力培养寄希望于校外培训。引导孩子带着问题与老师、同学探讨,并获得点播或指导,“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才是有效的辅导方法。

  让孩子们拥有美好的未来,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共同净化教育生态,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安全、适宜的成长环境。

  淄博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编辑:白天

审核:王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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