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21日,山东省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组)比赛结束。现对荣获各单项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及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个人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都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体卫艺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号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50011;联系电话:0531-81916565。
附件:山东省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中学组)各单项前八名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获奖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日
编辑: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