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等1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由济南市教育局、青岛市教育局、淄博市教育局、枣庄市教育局、东营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泰安市教育局、威海市教育局、日照市教育局、临沂市教育局、德州市教育局、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滨州市教育局、菏泽市教育和体育局实施。
具体事项如下: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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