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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公告(附学区划分)
发布时间:2026-06-17 14:19 来源:烟台龙口教体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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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公告

  为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对新生入学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居住在龙口市,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具有中国国籍(外国籍儿童须线下报名)。

  初中一年级:五四学制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和六三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1.报名方法:

  方法一:“爱山东”APP

  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用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账号注册、登录和实人认证。

  在“爱山东”APP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龙口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小升初报名”或“延缓入学”入口。

  方法二:微信小程序

  在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龙口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小升初报名”或“延缓入学”入口。

  方法三:支付宝小程序

  在支付宝搜索“爱山东”小程序。在“爱山东”小程序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龙口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小升初报名”或“延缓入学”入口。

  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口市智慧招生报名服务指南》(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中查询)。如线上报名存在困难,可咨询就读幼儿园、小学所在班的老师协助报名或咨询市教体局教育科,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报名指导。

  咨询电话:0535—8514577(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8日。报名期间,平台24小时运行,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报名。6月28日24时,平台将自动关闭信息填报功能,届时将只能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法新增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撤回已提交信息并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核验

  1.线上核验

  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进入信息核验状态,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反馈核验结果。预计7月21日前可完成线上核验。线上核验通过的,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并作为学区划分的依据。线上核验未通过的,在7月21日17时前,可随时在平台点击“撤回提交”按钮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验。请家长关注平台信息,及时在各报名端口的登记列表和“我的消息”查看核验结果。

  2.现场核验

  因故错过线上报名或已在线上报名但未通过线上核验的,以及符合优惠政策的军人子女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名、核验。现场核验时间为7月27日—7月30日。

  现场核验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教体局105室。

  学生录取

  报名信息核验结束后,市教体局将按照《龙口市2026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办法》对所有线上、线下报名新生进行录取(划片招生办法请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在“办事服务”中查看)。8月10日左右,线上报名的家长请通过“爱山东”APP--“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入学服务”--“我的消息”查询拟录取结果。线下报名的家长,请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录取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录取结果复核

  因填报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录取结果有误的,请在接到录取结果通知之日起至8月14日期间,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市教体局(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105室)进行核实确认,确实有误的,现场予以变更。8月14之后不再接受变更。

  注意事项

  1.年满六周岁的龙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如因生病等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入学的,请务必在“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的“延缓入学申请”入口填报学生延缓入学信息。非龙口市户籍学生需要申请延缓入学的,请咨询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

  2.报名时请看准报名入口,避免出现上小学在初中入口报名或上初中在小学入口报名的情况。

  3.转学学生请携带相关资料,于8月17日—21日到市教体局(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105室)进行线下报名,智慧招生不接受转学报名。按照山东省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的规定,九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

  温馨提示

  近年来流动人口居住地除了两城区拥挤外,东江、徐福也比较拥挤,为学生就学方便,租房居住的,建议提前在生源不拥挤的兰高、北马、下丁家、诸由观等乡镇租房居住。

  希望我们家校合力、协同育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附件: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日程安排

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办法

  2026年,龙口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新生入学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原则和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交通状况、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综合因素,结合龙口市实际,制定划片招生办法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二、入学条件及工作原则

  1.入学年龄

  小学:截止2026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取得过小学学籍且符合龙口市各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年龄以居民户口簿上登记的公民编号为准,未进行户口登记的无法注册学籍。

  初中:市内外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龙口市各初中入学条件,不分学制、年龄。

  2.划片原则

  学区划片总体遵循相对就近和交通便利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辖区内居民数量及未来人口的增减趋势。

  本市户口的,凭本人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证,按户籍所在地结合住址报名入学。

  持本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原则上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根据居住时间长短,结合学校接收能力,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安排基本顺序

  按学生情况分为五类:(1)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且有房产证的;(2)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的;(3)持辖区内房产证的;(4)持辖区内居住证的;(5)以上四类情况之外的。

  ★具体根据划片方案(详见附件1)及各学校容纳能力进行招生,前一类学生招收后,学校无容纳能力的,不再招收下一类学生,如某类学生过多,招收后无法完全容纳,则将该类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至有容纳能力的学校。

  4.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之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根据残疾情况,可以选择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无论到普通学校还是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均享受残疾儿童相关政策待遇。不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可以免予入学。

  5.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①根据意愿安排

  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②相对就近安排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2)“长幼随学”

  为最大程度方便家长接送,二孩或多孩家庭中的一个孩子正在某校(校区)就读的,同一父母的其他孩子入学或转学(非毕业年级),在转入学校不形成新的大班额的前提下,可长幼同调至一校。

  (3)同校(校区)直升

  所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直升初中部;乡镇学校,所有小学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直升本乡镇对应的初中学校;润新小学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直升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明德校区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直升明德学校;红旗小学毕业的学生可以选择直升龙口学校。(直升学校详见附件2:龙口市2026年直升学校对照表)

  所有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是否直升,如选择“直升”,则可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如不选择“直升”,则根据家长所填报的信息,重新按划片办法安排初中学校。

  6.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三、报名入学流程

  (一)报名

  2026年龙口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继续实行线上报名,通过报名平台完成入学信息提交、划片结果查询、就读学校确认等事项的“一链办理”。具体报名方式方法可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今日龙口》、“龙口融媒体”等了解最新的报名公告。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8514577(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咨询,报名期间业务繁忙,如占线请稍候再次拨打。

  (二)报到

  经审核符合相应学校入学条件的,教体局或相关学校发放录取通知,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录取通知要求,送其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四、其他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

  2.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的派出所公章为准(因行政区划变动,以附件3所示各校的招生范围为准);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在查看有关资料后,与街道、社区等联系,现场查验核实具体居住情况)。户口以入学儿童本人的户口簿为准,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准,如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以结婚证、出生证明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关系证明。

  3.龙口市户籍达到入学年龄,但因个人原因不能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由其监护人在“龙口市智慧招生平台”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4.龙口市教体局按各招生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生源情况等因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数量,各学校原则上按计划招生,如划片所在学校生源数量多,招生计划满额,学生可以申请到生源数量少、招生计划不满的学校就读。

  5.未按规定到相应划片学校入学,入学后又打算回相应划片学校或到龙口市其他学区学校就读的,如相应学校已达到规定班额,则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学校就读。

  6.允许双向选择的区域,只在相应学校有接收能力时允许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只允许选择一次,选定后不能再次更改。根据上级要求,为控制大班额,将逐步实施多校联合划片招生,凡家庭住址在双向选择区域范围内,家长可在联合划片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和学校根据每年生源分布情况适时调整。

  7.入学后,因户籍迁移、住址变化等原因申请转学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毕业年级(小学五年级、初中四年级)一般不准转学。

  8.依法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满足其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9.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符合龙口市入学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1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严格按《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字〔2020〕41号)文要求执行。

  附件:1.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划片方案

  2.2026年龙口市直升学校对照表

  3.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划片图

  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划片方案

  一、东城区

  实验小学(实验路校区):

  1.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实验路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松岚、荷百、杨家疃、王家疃、阎家疃、赵家庄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3.本区片内港城大道以南各小区的适龄儿童,可双向选择到新民学校就读。

  实验小学(明德校区):

  1.东莱街道、原新嘉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明德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明德校区片内新嘉街道各行政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房产在实验小学(实验路校区/明德校区)片内,但户口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根据房产地址结合附近其他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至培基学校、润新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二圣庙小学、复粹学校、徐福小学等学校。

  润新小学:

  1.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本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的,可按润新小学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逄鲍、大李家、窦家庄、林家庄、小栾家疃、东张家沟、西张家沟、北二里、竹园、宫家疃、泉水、东埠、南涧、北涧、宋家疃村、东渠、西渠、南段、马家庄、辛店、北关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3.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第二实验小学:

  1.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凭第二实验小学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的,可按第二实验小学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南关、菜园泊、李巷、凤仪、南巷、豆市、枣市、东关、东北隅、西北隅、登瀛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3.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内的房产证安排。

  4.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非本区片户口也无本区片房产的适龄儿童,根据接收能力适当安排。

  明德学校:

  1.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明德学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原新嘉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明德学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可按明德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房产在明德学校片内,但户口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根据房产地址结合附近其他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至培基学校、实验中学、复粹学校、徐福中学等学校。

  实验中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原遇家中学片内各村),凭实验中学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可按实验中学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含原遇家中学片)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本校区片内东莱街以西、港城大道以南部分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双向选择到复粹学校就读。

  新民学校:

  1.东莱街道、东江街道、原新嘉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新民学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可按新民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东江街道王村片、九里片各村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安排。

  3.实小实验路校区片内港城大道以南各小区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双向选择到本学校就读。

  培基学校:

  1.原新嘉街道、东莱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本学校区片内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信息,可按培基片内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3.本区片内黄县大道以北部分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双向选择到徐福小学、徐福中学就读。

  遇家完小:

  东莱街道遇家村、单家村、李格庄村、邹家村、冯家村、淳于村、诸由观镇达善村常住户口或实际居住在上述区域以及统筹安排的东城区租住的适龄儿童。

  联系电话:0535—8521807;值班电话:0535—8521807、13589771866。

  二圣庙完小:

  东莱街道二圣庙村、柳行村、北巷村、牛据村、大店子村、博渠村、博士西村、百盈村常住户口或实际居住在上述区域以及统筹安排的有东城区租住的适龄儿童。

  联系电话:0535—8517494;值班电话:0535—8517494。

  ★实际租住在明德学校、实验中学、润新小学、实验小学、新民学校、培基学校区片内,非相应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统筹安排在遇家完小、第二实验小学、二圣庙完小、复粹学校、芦头中学、芦头小学、徐福中学、徐福小学、中村小学、兰高学校、诸由学校就读。

  二、西城区

  红旗小学:

  1.本校区片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以及和平村渔港路以北部分户口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北皂学校:

  1.本校区片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3.持本校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证安排。

  龙口学校:

  1.本校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 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平村港城大道以北部分除外),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龙矿学校:

  1.本校区片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 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新港路学校:

  1.本校区片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本区片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3.企业职工子女:(龙口港、龙口电厂、龙口盛达玻璃厂、家电总厂、龙口造纸西厂等五家企业)的在职职工子女,凭户口簿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或社保证明安排。

  ★实际租住在西城区各学校区片内,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西城区各学校、海岱学校、大牟家小学及孙家小学的生源情况及学校接收能力进行统筹安排。

  三、原中村镇

  中村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威龙大道以西各村、社区的适龄儿童。

  3.居住在丹东线以北,泳汶河以西的,凭该区域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安排。

  4.持徐福街道丹东线以北,大学路以西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证,根据其居住地址统筹协调安排至本校就读。

  5.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联系电话:0535—8862153;值班电话:0535—8862683。

  孙家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本人或其父母持廒上村、桥上村、庄子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居住证安排。

  3.统筹安排的租住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

  4.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联系电话:18364521159;值班电话:13964558605、13256915602。

  第十中学:

  1.持本校区片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居住在北马镇古现、东陈家、簸栾、东二甲、西二甲、连家、东孙家、南孙家、前诸留、后诸留、南仲家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3.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威龙大道以西各村、社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862150;值班电话:0535—8862150。

  四、徐福街道

  徐福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培基学校区片内黄县大道以北部分符合培基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双向选择到本学校就读。

  3.持徐福街道丹东线以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证安排。

  4.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黄县大道以北、威龙大道以东的适龄儿童。

  ★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丹东线以北,大学路以东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证,统筹协调安排至羊岚小学。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丹东线以北,大学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证,统筹协调安排至中村小学。

  联系电话:0535—3453906;值班电话:0535—3453926。

  徐福中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黄县大道以北、威龙大道以东各村、社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培基学校区片内黄县大道以北部分符合培基学校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双向选择到本学校就读。

  4.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555010;值班电话:0535—8555234。

  五、原海岱镇

  大牟家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3.统筹安排的租住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

  联系电话:0535—8883732;值班电话:0535—8883732。

  海岱学校: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3.统筹安排的租住在西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部联系电话:0535—8887705;值班电话:0535—8887769。

  初中部联系电话:0535—8887758;值班电话:0535—8887769。

  六、黄山馆镇

  镜心学校: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小学部0535—8890452,初中部0535—8892352;值班电话0535—8892452。

  七、北马镇

  北马镇各小学:

  1.持各小学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曲阜小学联系电话:0535—8928323;值班电话:0535—8928350。

  北马小学联系电话:0535—8928168;值班电话:0535—8928135。

  北马中学:

  1.持北马镇除古现、东陈家、簸栾、东二甲、西二甲、连家、东孙家、南孙家、前诸留、后诸留、南仲家村、霍家、大姚家以外,其他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户口、房产证或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928836;值班电话:0535—8911389。

  八、芦头镇

  芦头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及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在“泳汶河”以西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培基学校学区黄县大道以南、威龙大道以东各村、社区的适龄儿童,或持东江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新民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在芦头小学。

  3.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芦头小学联系电话:0535—8643818;

  值班电话:0535—8643818。

  麻家小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

  麻家小学联系电话:0535—8643800;

  值班电话:0535—8643800。

  芦头中学

  1.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及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居住在“泳汶河”以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本人或其父母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培基学校学区黄县大道以南、威龙大道以东各村、社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东江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新民学校学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640003;值班电话:0535—8640305。

  九、东江街道

  复粹学校:

  原东江街道(不含原兰高镇各村、以及东江街道王村片、九里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安排。

  2.实际在原东江街道(不含原兰高镇各村、以及东江街道王村片、九里片)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区片户口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区片的房产证安排。

  3.实验中学区片内东莱街以西、港城大道以南部分和新民学校片内南山路以东部分,可双向选择到本学校就读。

  4.本人或其父母持原东江街道(不含原兰高镇各村、东江街道王村片、九里片以及高速路以南、通海路以西区域)居住证的,以及租住在本区域的龙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安排。

  5.统筹安排的实际租住在东城区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复粹学校片内高速路以南、通海路以西区域内租住的学生统筹安排至下丁家学校。

  联系电话:0535—8619701;值班电话:0535—8619701。

  十、下丁家镇

  下丁家学校:

  1.本人或其父母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及本人或其父母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石黄线”以南、“景区路”以东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与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3.复粹学校片内高速路以南、通海路以西区域内租住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622489;值班电话:0535—8622404。

  十一、七甲镇

  七甲学校:

  1.本人或其父母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电话:0535—8770877(小学部),0535—8771223(初中部);

  值班电话:0535—8770707。

  十二、石良镇

  石良镇各中小学:

  1.本人或其父母持本镇各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石良小学联系电话:15615855503;值班电话:0535—8751129。

  黄城集小学联系电话:0535—8755029;值班电话:0535—8755029。

  石良中学联系电话:19953593315;值班电话:13863893389。

  十三、兰高镇

  兰高镇各中小学:

  1.本人或其父母持本镇各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大张家小学联系电话:0535—8711353;值班电话:0535—8711353、18553595230。

  兰高学校联系电话:0535—8633696(小学部);0535—8637717(初中部);值班电话:0535—8637700。

  十四、诸由观镇

  诸由镇各中小学:

  1.本人或其父母持本镇各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3.实际租住住在徐福街道丹东线以北,大学路以东的适龄儿童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证,安排至羊岚小学。

  4.实际租住在东莱街道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证,安排至诸由学校。

  羊岚小学联系电话:15376988577;值班电话:13953561595。

  诸由学校小学部联系电话:0535—8560334;值班电话:0535—8560334、13616453266。

  诸由学校初中部联系电话:0535—8560471;值班电话:0535—8560461。

  冶基学校小学部联系电话:0535—8569955;值班电话:0535—8569955。

  冶基学校初中部联系电话:0535—8569040;值班电话:0535—8569040。

  十五、南山双语

  (一)小学部

  (1)南山籍学生。

  (2)父母至少一方在南山下属单位工作(含各企业、学校、医院)。

  (3)在南山区域居住的业主子女。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注:一年级招收寄宿学生。

  (二)初中部

  (1)南山籍学生。

  (2)父母至少一方在南山下属单位工作(含各企业、学校、医院)。

  (3)南山区域居住的业主子女。凭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4)南山双语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可自愿报名选择南山双语学校初中部。

  注:2026年秋南山双语学校初中一年级仍招收寄宿学生。

  南山双语咨询、报名电话:0535—8669738(小学部)、0535—8736738(初中部)。

  十六、东海学校

  根据学校接收能力确定招生计划数,首先采取校内直升方式录取,如直升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则不对外招生;如只剩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则对外招生。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并即时公开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东海学校咨询、报名电话:0535—8606007;值班电话:18615026760。

  2026年龙口市直升学校对照表

  龙口市2026年义务教育划片图

  实验中学

  明德学校

  新民学校(小学部)

  新民学校(初中部)

  实验小学

  润新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培基学校

  东莱街道

  西城区

  龙矿学校

  红旗小学、龙口学校

  北皂学校、新港路学校

  新嘉街道

  徐福街道

  原海岱镇

  黄山馆镇

  北马镇各小学

  北马中学

  芦头镇

  东江街道

  下丁家镇

  七甲镇

  石良镇

  兰高镇

  诸由观镇各小学

  诸由观镇各中学

  

编辑:白天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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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对新生入学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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