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创新优化教育政务服务, 围绕“教育服务、叫您满意”理念,扩大政务服务事项进厅办理范围,通过对政务服务事项二次梳理和流程改造,在原来5项的基础上将教师资格认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等26个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比之前增加了21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公共服务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其他事项“能进则进”的目标。
9月底,根据《山东省、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实时方案》要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省市协同办公、统一窗口出件”的省市一体化工作模式。前台窗口综合受理工作移交给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对现场提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收件登记。教育厅进驻大厅工作人员主要承担后台分类审批、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电话政策咨询等工作。按照大厅受理的运行机制和标准,我厅逐项制定服务指南,对窗口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了对接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月底,启用了“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专用章”。此枚公章专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服务事项,在此事项行政审批服务方面具有与原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该章的启用避免了以往办理业务时“部门”和“窗口”两头跑现象的发生,各学校上报的转学材料,只要准备齐全,均可在大厅办理,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据了解,2018年9月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省教育厅作为首批入驻单位之一正式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进驻以来,我厅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8件,均实现了网上申请受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做到了审批服务“零跑腿”。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1698件、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6822余件、政府信息公开4件,没有一件投诉,满意率100%。
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事项“进厅办”清单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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