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与“救”
发布时间:2024-03-26 14:29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作者:李勇 李莹莹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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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基层调研时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坚决表态,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近期涉及校园霸凌、猥亵等案件发生的背景下,这一表态不仅重申了法律常识,也及时回应了公众对校园安全正义的朴素期待:

  法律始终站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的一方,绝不会让“未成年人”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

  在“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这起由校园霸凌所衍生出的极端事件中,案件嫌疑人与被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在本应该像花朵一般绽放的年纪却过早地凋零,不禁令人愤怒、惋惜。

  据2023年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可见一斑,这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法制观念。

  知法才能守法,对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阶段的青少年来说,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校园霸凌事件屡禁不止,一个潜在的原因是实施霸凌的学生法制观念薄弱。青少年群体心理普遍不成熟,遇事不冷静,易冲动,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但其中一少部分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事前不过脑子,事后不反思,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另一方面,受欺凌的学生或因恐惧,或因没有意识到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选择了默默忍受,反过来又助长了施暴者的变本加厉。

  教育治理。

  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与教育治理密切相关。治理水平提高了,类似事件发生的概率就会相应降下来。虽然霸凌事件发生的第一地点多数在校园,但是,如果把教育治理的责任单单压给学校甚至是教育部门,则有失偏颇。

  实现教育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过程,各方力量缺一不可。

  留守儿童。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共有1080万中小学生处于和父母长期分离的状态。留守儿童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群体。他们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引导、行为习惯示范和情感滋养,更容易成为奉行暴力秩序的人,也更容易成为施暴者的选择对象。

  知名普法人士罗翔就谈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近期,公众、专家和媒体一再呼吁用法律手段惩处施暴者,最高检也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做出了表态。我们期待这一事件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同时,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在校园法治教育方面还要再加一把力,开设法律课程或在思政课程中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让法治教育深入每个学生的内心,让他们敬畏法律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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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方面,校园防欺凌的配套惩戒机制应尽快完善落地。目前,已有地方教育部门明确,考生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也是欺凌行为应该付出的代价!

  与此同时,还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内心世界,给予他们足够的理解,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的顶层设计,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治理校园霸凌,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不仅需要法律手段的约束,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唯其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来源:“山东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

  投稿邮箱:sdjyxcgzh@163.com

作者:李勇 李莹莹

编辑:袁琳

审核: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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