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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注意!不戴口罩或拒量体温的人不能进商场了!
发布时间:2020-02-07 17:29 来源:大众网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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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疫情防控专家、医疗救治专家介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答记者问。

山东对所有已追踪到的6054名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

为减少家庭聚集性疫情,山东对所有已追踪到的6054名密切接触者(含外省病例在我省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等医学观察措施。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袭燕介绍说,山东的疫情防控措施正落细落小。进一步加大环鲁防控圈查验力度,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外省滞留车辆查验劝返工作,对已排查出的在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滞留6小时以上的615辆外省籍车辆逐一查明来源地,逐一随访并登记驾乘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为减少家庭聚集性疫情,对所有已追踪到的6054名密切接触者(含外省病例在我省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等医学观察措施。

进一步明确居家隔离详细措施,对疫情较重地区来鲁相关人员实施网格化管理,为每户至少安排1名医务人员进行一对一健康管理,严格落实14天留观和居家隔离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目前全省已随访登记162038人,解除留观88940人,仍然在管73098人。

不戴口罩或拒量体温的人不能进商场了!

为减少公共场所人群集体暴露,山东要求各大型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加强对员工、顾客的健康管理,员工全员佩戴口罩上岗,在出入口开展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或拒绝进行体温检测的顾客可以拒绝其进入商场,同时加强场所内消毒通风,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山东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的社区将被划为疫点,需封闭

寇增强说,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防控方案的要求,各地在发现疫情后应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划定为疫点,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I级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由当地组织进行评估后,确定隔离的区域和场所,对划定为疫点或疫区的社区(村居),严格实行封锁、限制人员进出和聚集等措施。 

“目前在疫情处置中一般是将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的社区(村居)划为疫点,有的地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评估后对周边区域采取同样防控措施。”寇增强说,一旦社区(村居)、居民楼因疫情防控需要进行了封闭,请大家一定按要求配合做好留观、居家隔离等工作,当地街道、社区(村居)会负责大家日常生活保障。目前,大家对防控工作都非常理解配合,为了我们身体健康,为了早日战胜疫情,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

今天下午6点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危人员必须登记!不然法办!

为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严惩相关违法犯罪,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山东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部门于2月6日发布通告,严明相关法律责任并敦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危重点人员如实登记申报。《通告》明确指出,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以及拒绝执行其他防控措施,故意或过失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同时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要求,今天(2月7日)下午6点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高危重点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这里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切实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槐国栋强调。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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