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一级巡视员杨占辉,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关兆泉,省教育厅副厅长戴龙成介绍我省“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近年来,山东省教育厅在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教育政务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戴龙成:
近年来,山东省教育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以“一次办好”为标准,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全面推行“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放权办”,全力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在全国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成为省政府推介的典型案例。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实行“大厅吹哨,处室报到”,全力推行“大厅办”。协调推进27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其中,由我厅直接实施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刻制“专用2号章”,解决用印难问题。疫情期间,为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全程邮寄”的“不见面服务”。
二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实现“网上办”。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教育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实现“全省通办”,部分高频事项实现“一链办理”。日照市实现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证明”“零跑腿”。
三是高频服务事项纳入“爱山东”APP,有序推进“掌上办”。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查询、学考成绩查询等高频民生服务事项纳入“爱山东”APP。高考成绩查询今年在省内首次实现了“掌上办”,点击人数超过16万人次,占全省高考人数的1/3。
四是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稳妥推进“放权办”。根据省政府令333号要求,高质量完成了4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厅主要领导与17个承接部门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交接并启用了17枚委托事项专用章,组织了业务培训。制定了《山东省教育厅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制度》,印制了《省级委托事项办事指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汇编》,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唱响“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记者提问:
高考综合改革提出要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请问具体是怎么做的。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戴龙成:
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一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目标。2017年,我省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春夏季高考共录取考生654824人。其中,本科录取286766人(春季高考14928人,夏季高考265999人,提前保送、单招等5839人),专科录取368058人(春季高考录取27734人,夏季高考录取209075人,各类单招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131249人)。具体来说,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了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的分类考试制度,夏季高考主要为本科高校选拔人才,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选拔人才。
二是试点推行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优化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完善省级管理平台,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要求,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打破“一把尺子选才”的局限性,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0年我省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共录取1866人,较2019年增长22.9%。
三是完善春季高考“文化+技能”考试制度。除统一考试外,试点推行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根据不同学生特点为其提供不同的升学渠道。其中,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应届高中生招生。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中职生和往届高中生(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农民、农民工)等群体招生,2020年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共录取131044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高考综合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高考招生制度体系,推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更加科学有效。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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