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山东 > 正文
教育部:中小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发布时间:2021-02-01 13:31 来源:教育厅 A+A-
-分享-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强调,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通知》指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家长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图片

《通知》全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

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编辑:白天

相关阅读

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示范培训班举办

8月25日-29日,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示范培训班在济南举办。培训班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 ...

09-01 14:38山东省教育厅

《人民日报》点赞山东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8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从校园到职场 就业服务不断线——集中资源力量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点赞山东开展“微培训”护 ...

09-01 16:21人民日报

山东校园“秋点兵”,多彩开学礼启新程

 9月1日,山东大地校园焕彩,开学盛典如约而至。开学仪式从传统到科技赋能,从爱国教育到梦想启航,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以 ...

09-02 09:32山东教育新闻网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