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28日,教育部调研组就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来我省调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家勤带队调研,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出席并主持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草案》起草情况,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回民中学、济南艺术学校、济南市历下区盛福实验小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市中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基地、济宁市汶上县素质教育基地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从标准的通用性、灵活性、互动性、可操作性、亲和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就标准修改完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王家勤充分肯定山东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全省以宪法教育活动为主线,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构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教育立法、教育执法、教育普法成效明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教育青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调研对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务实的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制度很有帮助。他指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工作具有首创意义,通过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可充分发挥实践基地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有益补充、有效提升作用。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高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高密市滨北学校。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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