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十年书剑寒窗苦,今日蟾宫折桂时。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择的等级考试科目。为确保全体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计熟事定,举必有功
(一)考生可于6月1日—6日每天9:00—20:00,6月7日—10日每天7:00—20: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准考证是考生录取后到高校报到的重要凭证,网上打印准考证功能在考试结束后关闭,建议考前保存电子版或者多打印几份备用。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需提前到公安部门补办或通过“爱山东”APP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二)要关注天气变化,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和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本次考试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实行“2+1”智能安检,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避免因天气变化、交通堵塞等原因耽误考试。考生可于6月6日16:30后,持准考证到所在考点熟悉周边情况,为保证考场安全,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及家长给予理解配合。
(三)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和人脸识别检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准考证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不允许携带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物品。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四)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为避免将来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五)根据规定,准考证正反面不准书写任何字迹,考生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书写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不要填涂缺考标记。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开考铃声响前不要抢答,考试结束前15分钟,须重点检查客观题填涂情况。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本场考试科目成绩无效。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若考生携带水杯、水瓶(须为透明、非金属材质),应统一放置在考场前方、考场门口或座位底下,不得将水杯、水瓶放置于桌子上,以免污损答题卡。
二、不信不立,不诚不行
(一)《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注意事项等,服从考点统一管理。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二)所有标准化考点内均配备电子监控、5G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手机智能安检门等设备,使用人脸识别设备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考点均实行“2+1”智能安检,严查手机、手表、智能眼镜等违禁物品,考试全过程实施电子监控录像。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并增加了视频智能巡查新技术,实时智能抓拍违规行为,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联合对各考点周边无线电信号进行检测和巡查,严厉查处各类利用通讯工具实施作弊行为。
(三)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是考生登录信息平台的重要依据,在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等环节都需使用,务必妥善保留,不要告知他人,避免上当受骗。如有丢失或遗忘可在考生信息平台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对手机换号导致无法正常接收手机短信验证密码的考生,可联系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市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嘉言懿行,怀瑾握瑜
(一)考后正面对待考试结果,正确分析考试得失,通过合理途径反映疑问或诉求,按照各级招考部门公布的申诉途径及准考证打印的联系方式进行申诉反映问题,以免耽误处理时间。
(二)高考期间,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会通过网络、短信等形式,堂而皇之地向考生发送所谓真题、答案的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树立法治观念,对考试有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更不要在公共平台传播未经证实的传言。
(三)请考生有理有据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人进行诈骗、造谣、违纪舞弊等非法活动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我院0535-2101800电话举报。
四、凡谋之道,周密为宝
(一)外语口试。我市将于6月22日举行外语口试,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1日-17日。拟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具体安排及考试要求请于6月10日后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烟台教育发布”。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参加考试的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上的《填报志愿告知书》。同时被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自行上网确认报到学校(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今年高考录取。
(四)军公院校。报考军队院校及公安院校的考生,要做好政审、面试和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
希君生羽翼,一化北溟鱼。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进、积极备战,以最佳状态迎接更美好的明天!真挚祝福广大莘莘学子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5月31日
烟台市、区市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编辑:王煜玲
审核:周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