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和计划
1.普通本科省内外
2.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本科
3.山东省普通本科校企合作
4.山东省艺术类本科
5.山东省春季高考本科
6.山东省普通类专科
特别提示:
1、山东省内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参阅《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本科版、专科版;
2、山东省考生报考我校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校企合作、数字媒体技术及其校企合作、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及其校企合作)须选考物理,其他本科专业没有科目要求限制。所有专科层次的专业没有科目要求限制。
3、省外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计划信息为准;
4、所有本、专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5、专业后加“*”的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
考生报考释疑
招生计划
1.2020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310人,其中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180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201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490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招录要点
1.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2.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3.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英语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5.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体检和身体健康要求的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
6.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新高考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内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7.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转专业及升学
1.本、专科学生报到入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经本人申请且符合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条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2.本科生符合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考;专升本依照毕业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最终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金额为准(如有变动,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自2017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费收取方式为先预收后结算。年预收标准为上级部门核准批复标准的平均数,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选课、重修、辅修情况进行学分学费结算。
编辑:冀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