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寒假期间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19-01-25 09:0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A+A-
-分享-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公布了寒假期间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公告显示,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中小学寒假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1号)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寒假假期期间,如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学校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缩短假期、提前开学等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山东省教育厅反映。

微信截图_20190125090517.png

编辑:张熙

相关阅读

山东与马来西亚联合启动系列教育合作重点项目

9月22日—24日,我厅组织山东教育代表团访问马来西亚,举办山东—马来西亚教育合作重大项目启动仪式,启动系列教育合作重点 ...

10-01 10:18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工智能通识课发布

9月28日,由山东省教育厅指导、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主办的“山东省人工智能通识课发布及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暨山东 ...

10-01 10:21山东教育新闻网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