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0〕43 号),公布了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评审结果,枣庄学院作为山东省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验收,并荣获“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称号。
2017年,山东省教育厅开展第二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我校申报了“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探索”项目,申请成为“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经过建设、评估、答辩,项目最终顺利通过验收。
近年来,学校以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为契机,坚持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采取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大力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学校设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十三五”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智慧校园建设纳入新校区设计专项规划,建设了教学和办公自动化等40多个各类信息应用系统,提升了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学校网络公共基础服务日益丰富,移动校园微门户应用进一步助力提升师生学习和工作效率。我校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学方式、管理方式、人才培养方式的深度融合,网络信息资源不断丰富,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了课程教学网络不断线,保证了正常教学工作。
编辑: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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