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限时完成“营转非”、综合类培训机构限时完成学科剥离相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和日照市教育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教发〔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明确规定: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在2021年12月20日前,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者营转非,综合类培训机构申请完成学科剥离转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者注销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截至12月20日下午5:30,莒县奕晓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70家校外培训机构(见附件)仍未到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或者学科剥离申请。请上述机构在2021年12月24日下午5:30前提交终止办学申请或学科剥离申请,逾期仍未提交的将按拒绝配合“营转非”工作进行处理。2021年12月24日后,相关部门将启动行政程序,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
凡与上述校外培训机构有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纠纷的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与相关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举办者联系解决。如有争议,可向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莒县教育和体育局投诉、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0633—6211002
莒县教育和体育局0633—6220239
附件:12月20日前未完成注销或者学科剥离相关工作的培训机构名单
莒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12月20日前未完成注销或者学科剥离相关工作的培训机构名单
(来源:莒县教育和体育发布)
编辑:白天
审核: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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