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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启研究生教育强省建设
未来5年新增3所博士学位和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比不低于60%
发布时间:2021-02-01 09:5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作者:孙荣光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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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为主,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比不低于60%;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新增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5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规模达20万人,初步建成布局优化、质量过硬、支撑能力强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研究生教育强省。

《实施方案》以“六大工程”为抓手,深入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强基固本工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培养单位党委主体责任。二是实施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倾斜支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为主,在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比不低于60%。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新增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50个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三是实施开放融合协同育人工程。强化科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推动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以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支撑研究生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科学研究。扩大研究生教育对外开放,探索“专业教育+国际教育”模式。四是实施研究生素养能力提升工程。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课程建设机制,打造一批优质课程(案例库),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强化引领示范,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五是实施导师队伍领航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岗位管理,严格导师选聘标准,落实导师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指导经验、育人能力和培养条件等作为选聘核心内容。完善导师动态调整机制,不能胜任的要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六是实施质量监控体系优化工程。构建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成果评价、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健全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记者:孙荣光    来源:《山东教育报》)

作者:孙荣光

编辑:冀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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