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16:26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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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拓宽中职教育生源渠道

各市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编制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市,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请各市于4月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报我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我厅将汇总上报教育部,并作为2019年度计划工作任务予以核查落实。

二、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积极开展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工作

实施东西协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兜底行动的相关市,要积极与西部对口协作区县协商,精准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主动开展西部对口省份中职招生工作,积极落实职业教育助力西部脱贫责任。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招生工作。

三、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招生管理与宣传工作

各地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坚决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及时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要加强招生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要通过举办各种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营造良好氛围。

四、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建立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录入等工作,切实保证信息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市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计划,8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进展情况(表样见《通知》中附件1、附件2)、中职招生进展情况(表样见《通知》中附件3)纸质版报送我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高晓琛、吕序锋,联系电话:0531—81916556、81676759,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826室,邮编:250011,邮箱:zjc02@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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