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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三大举措推进劳动教育实施
发布时间:2021-04-19 10:29 来源:山东教育报作者:高洪俊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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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潍坊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和制度的引领、推动作用,大力推动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全面普及开展。各县(市、区)、中小学积极推进劳动教育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

“两个意见、一个手册”,加强顶层设计

  一是2020年4月,潍坊市出台《关于落实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潍教工委〔2020〕12号),构建“443443”劳动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开设国家课程、校本课程、家庭课程、社会大课堂课程4类课程,推动形成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的劳动教育格局。今年3月16日,下发《关于实施劳动教育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潍教办字〔2021〕3号),通过“四条原则”“五个明确”“三项机制”指导落实劳动教育清单制度。立足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4个学段不同学龄特征,分类提供校内、家务、社会劳动教育清单参考项目73项。各县(市、区)指导中小学校全部制定劳动教育清单,统筹家校社共育,推动劳动教育落实落细,增强劳动教育综合育人实效。二是2020年6月,下发《潍坊市小学劳动教育指导手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取了“如何开发利用好校内外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如何合理安排劳动教育时间,如何让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劳动教育合力”等5个层面的18个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指导意见,供学校、教师们参考。

“四个明确”,确保劳动教育落实

  一是明确校内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纳入课程表。二是明确课外劳动时间,原则上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校外劳动时间,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少于两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三是明确劳动周要求,小学中低年级以校内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段学生可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中小学每月可设立一次劳动教育日。四是明确劳动教育场所,推动县(市、区)协调引导工厂、农场开放劳动实践场所,每县(市、区)至少规划一处综合性劳动教育基地;学校层面至少“一校一基地”;全市9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在劳动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项机制制度”,确保劳动教育质量

  一是建立线上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131所中小学参与“潍坊市劳动教育研究共同体”,常态化开展育人成果研究和亮点做法线上交流。二是完善教研机制。市教科院成立劳动教育研究中心,要求县(市、区)教研部门至少配备一名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研员,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任教师,加强劳动教育教学教研。组织全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暨劳动教育线上培训,累计培训两万多人次。三是坚持典型引领机制。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劳动教育特色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去年以来,先后通过微信号、简报、会议、调研等方式推介66个单位的劳动教育做法。四是建立了寒假、暑假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评选机制。两年来,公布学生研究性学习、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609篇,推动中小学生广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调查研究等。五是完善学生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及时指导学生记录、遴选重要劳动实践经历及主要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成长档案等,被淡化、弱化的劳动教育有了“硬指标”。六是用好督学责任区制度。市级督学责任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抽查,县级督学责任区校校到,确保劳动教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已先后两次组织市级督学,抽查学校82所。督导前建立“任务清单”,督导中形成“问题清单”,督导后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名义下发督导情况通报文件,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交“整改清单”。
  (作者 高洪俊)

作者:高洪俊

编辑:周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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