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共育人,齐心同发展——招远市实验小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2-23 15:39 来源:招远市实验小学 A+A-
-分享-

  近日,招远市全环境立德树人家庭教育宣讲团走进招远市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以“依法共育人,齐心同发展”为主题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招远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成员、实验小学教师王君带领全校班主任认真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作用和内容等方面展开宣讲。通过分析案例、解读文件,王君指出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应加强家教指导能力建设,提高家长们“依法带娃”的意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做好家校协同共育工作。

此次宣讲活动,向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了家校责任,认识到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为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白天

审核:王骄

相关阅读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 “五育并举”绘新篇 朵朵花儿竞绽放

“老师,您看我种的向日葵马上就可以采摘啦!”9月的一天清晨,在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的农场里,五年级学生王梓轩指着银盘般的 ...

10-09 10:36《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菏泽市牡丹区都司小学:用普通话“密码”解锁家乡方言

“爷爷,您说的‘清起来’,用普通话是不是‘早晨’的意思呀?”近日,在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的集市上,都司小学学生邢梓茗站在一 ...

10-09 10:40《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莒县库山乡中心小学构建“课程+实践+评价”三维劳动教育体系

近日,在莒县库山乡中心小学劳动实践基地里,学生忙着采收白菜、萝卜,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今年以来,该校以“培养劳动技能、 ...

10-09 15:20《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16007069号-3
鲁公网备案号:370103020007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200001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175653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山东教育社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微信公众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头条号

山东教育新闻网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