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市场维权成“老大难”问题 专家律师支招
发布时间:2021-03-12 08:52 来源:华西都市报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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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在线教育风口的兴起,一大批在线教育平台迎来了发展的红利期。但在线教育火爆的背后,是消费者维权频频受阻的困局。

  今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在过去一年里,伴随着互联网消费热度的高涨,在线教育等“云上”消费维权较为突出。那么,对于在线教育领域频发的问题,消费者应该如何“避坑”?

  专家说法:强化行政监管势在必行

  根据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显示,2020年我国在线教育领域共发生111起融资,总金额超过539.3亿元,为近五年最高,总金额超过了过去四年(2016年-2019年)的融资总金额。

  在线教育平台竞争进一步白热化。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线教育分析师陈礼腾表示,资本的疯狂介入,广告的夸张投放,公司野蛮生长导致质量参差不齐。对于在线教育公司来说,只有打造高质量的教学内容以及完善的教育体系,才能走得长远。

  对于在线教师资质造假、虚假宣传、解除合同退费难等行业乱象,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一方面需要在线教育平台尽快从资本竞争中回归到教育本位,强化行业自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联合消协等相关社会组织制定在线教育服务标准,夯实维权制度保障,规范在线教育市场发展。

  律师支招:消费者需综合研判平台资质

  在消费者层面,如果遇到在线教育机构虚假宣传,授课老师无资质,或者网课质量不高,机构破产倒闭跑路等问题,消费者又该如何应对?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创。闫创表示,消费者如果遇到机构涉嫌虚假宣传等行为,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并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退回全部款项。

  对于消费者去上课之后,发现网课质量不高,听课效果不佳,实现不了合同目的等情况,闫创表示,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565条的规定,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要求退课或者退费,并且保留相应的沟通证据。

  此外,闫创指出,在线教育机构破产倒闭跑路,属机构违约。至于学费问题需找机构主张权利,如果机构跑路涉及的学员和学费较多,可以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到机构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来主张相应的权利。闫创建议,在选择在线教育平台时,不要光看其广告宣传,还需要求平台提供相应资料,查看教育平台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及是否有行政处罚、是否有大量的消费者教育合同纠纷诉讼等进行综合研判。


编辑:曲珈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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